新塘镇环城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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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5-14 18:5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塘镇环城路一期道路工程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增城市新塘镇广深高速铁路以南,瑶田河以西位置,路线设计起点位于新康花园西北侧的现状107国道,终点位于现状107国道新塘镇出口(泥紫桥),本次评价的一期工程终点位于新沙公路。
(3)项目规模:新塘镇环城路一期工程主线全长10.35km,红线宽60m,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的一期工程全长7.80km。本项目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结合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60km/h,道路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单位: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谋锋
电话:13928920597
通信地址:广州市新塘镇新塘大道办证中心C幢四楼副所长办公室
电子信箱: xtszgls@163.com
三、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陈金斯
电话:13640895231
通信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电子信箱:hzxgg933@yahoo.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收集。
②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调查。
③报告书大纲编制。
④报告书初稿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书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污染防治对策、环境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发布二次信息公告,除本次外,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再发第二次信息公告,并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有关单位、个人征集意见。
(1)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的看法。
(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5)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公众调查表。
(2)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信函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新塘镇人民政府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09年1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