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牛网首页>> 政策文件>> 新塘镇环城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一次) 星期三, 2012年2月8日
新塘镇环城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一次)
阅读次数:1546   更新时间:2009-5-14 18:5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塘镇环城路一期道路工程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增城市新塘镇广深高速铁路以南,瑶田河以西位置,路线设计起点位于新康花园西北侧的现状107国道,终点位于现状107国道新塘镇出口(泥紫桥),本次评价的一期工程终点位于新沙公路。

(3)项目规模:新塘镇环城路一期工程主线全长10.35km,红线宽60m,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的一期工程全长7.80km。本项目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结合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60km/h,道路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单位: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谋锋

电话:13928920597

通信地址:广州市新塘镇新塘大道办证中心C幢四楼副所长办公室

电子信箱: xtszgls@163.com

三、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陈金斯

电话:13640895231

通信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电子信箱:hzxgg933@yahoo.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收集。

②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调查。

③报告书大纲编制。

④报告书初稿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书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污染防治对策、环境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发布二次信息公告,除本次外,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再发第二次信息公告,并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有关单位、个人征集意见。

(1)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的看法。

(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5)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公众调查表。

(2)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信函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新塘镇人民政府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09年1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