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牛网首页>> 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第一批增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星期三, 2012年2月8日
关于公布第一批增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阅读次数:1308   更新时间:2009-5-14 17:20:06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增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的第一批增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项),现予公布。 

       我市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拥有一批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定、公布,对于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发展,展示我市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增强全市人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和广州市文化局《关于加强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文化〔2008〕171号)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弘扬我市民间文化,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