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转化落实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成果,推动增城新一轮科学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区域公园化”的战略构想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实施全区域公园化战略,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人为本,探索实现生态永续、发展永续、宜居永续的创新举措;是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的重要手段;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实施全区域公园化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三大主体功能区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科学保护,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全面推进以净化、绿化、美化、艺术化、国际化为重点的公园化建设,借鉴国内外发展工业文明、生态文明的先进理念,努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宜居城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实施全区域公园化战略的主要目的是,营造优美的环境,全面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通过一流的环境吸引一流的企业和人才,发展一流的产业,拉动生态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用公园化的理念、标准、管理手段、和文明特征建设高品位城市,培育高素质市民。为此,要按照如下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公园化建设:
“一个目标”:从2008年至2012年,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辖区内,通过规划、建设、整治、改造,能建成公园或变成公园的区域,全力推进公园化,力争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五年明显见成效,努力把增城建设成为“青山环抱、绿水绕城、百花盛开、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的现代化生态新城区,广州东北部的绿色生态屏障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珠江三角洲的生态后花园、国际化的南国乡村生态大公园。
“两个结合”:一是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实施全区域公园化战略,进一步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切实提高发展现代产业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更加广阔的生态空间,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二是内源经济与外源经济发展相结合。以全区域公园化战略为载体,不断优化宜居创业环境,充分利用内、外两种资源,发挥内、外两种优势,与周边地区互补错位发展,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和消费,培育高端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三边”整治:着力整治路边、山边和水边环境,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全力推动主干道路边、景色优美山边、江河水库岸边等区域向园林化公园化转变。
“四原”保护:即保护原生态、原居民、原民俗和原产权。
“五园”变化:推动实现家园变公园、田园变公园、果园变公园、校园变公园和工业园变公园,实现“园在城中、城在园中,园在村中,村在园中”,让广大市民工作在公园,生活在花园。
三、十大任务
1、规划建设150个各种类型的生态公园;
2、规划建设20个公园化现代农业生产基地;
3、整治改造150条公园化村庄或社区;
4、评选命名500家公园化校园、工厂等企事业单位;
5、规划建设10平方公里的公园化新城市中心;
6、规划建设80公里绿上添花景观林产业带;
7、建设50公里健身单车道和20个旅游驿站;
8、全面关闭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小水泥、洗漂印染、小五金、采石采沙场等企业;
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1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地率达到45%以上。
四、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实施公园化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体现“一切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要营造优美环境,发展产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民生质量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政府主导、全民共建。政府要突出规划引导、政策措施引导、规范设计指导,加强宏观管控,全力推动公园化战略的实施;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公园化建设。
(三)总体规划、系统保护。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统一调查摸底,做好宏观规划控制,合理布局各类公园,统筹安排选点建设;切实保护好原生态森林、植被、水体、湿地、古树名木,保护好历史民居、民俗风情,保护好特色建筑、文物古迹。
(四)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各类生态公园的规划建设整体风貌要与原有地形地貌相协调,体现乡村特色,体现自然野趣;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起点要高,成本要低,建设要适度,避免人工设施、人造景观的大范围覆盖,确保以生态环境为主体;要先易后难,分期分年度建设,突出重点,凸显亮点,以点带面,以线带面,形成全区域公园化发展新格局。
(五)科学管理、永续利用。要立足长远,规范各类设施管理和旅游服务管理,通过规范高效的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公园的游憩、休闲、保健、浏览、游乐、科普等功能,确保原有生态环境的观赏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得到永续利用。
五、实施步骤和建设计划
全市计划建设生态公园共计155个,按五年安排、分三期推进:
(一)第一期:从现在起至2008年底。全市建设20个生态公园,其中重点建设10个生态公园:基岗百果生态园、新荔生态公园(新塘镇);增塘湖景公园(石滩镇);坑贝村文化公园(中新镇);荔江公园(荔城街);白湖乡村生态公园(增江街);盈园(朱村街);白水寨乡村生态公园(派潭镇);枇杷洲生态公园(正果镇);小楼人家荔枝公园(小楼镇)。
(二)第二期:2009年至2010年。重点建设80个生态公园(具体任务和建设计划详见附表)。
(三)第三期:2011年至2012年。重点建设55个生态公园(具体任务和建设计划详见附表)。
六、生态公园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选点要科学
新建生态公园选点要做到四个结合:
1、结合我市现有的生态资源:果园、荔枝林、乌榄园、竹林、生态林、湿地、现代农业基地等。
2、结合旅游线路、重点旅游项目、自行车线路(一江、三线、六点),一江:增江河;三线:荔新—增派—白水寨、增正路—湖心岛、广汕公路;六点:荔城、白水寨风景名胜区、小楼人家都市农业观光走廊、何仙姑景区、正果湖心岛湿地公园、中新联安湖。
3、结合现已建成,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区公园;或具有一定建设基础,生态良好,居民积极性高的广大村庄(社区)。
4、结合现存古村落、历史建筑、文化古迹、景区景点周边的生态区。
(二)设计要规范
1、新建公园设计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1)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正确处理公园建设与城镇、村庄建设之间的关系;
(2)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建设的关系;
(3)人工设施与生态容量、景观改造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4)综合考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