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网友发帖被拘事件结果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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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3-10 11:12:39

10日零点,十堰市公安局官网挂出的《对陈永刚诽谤他人案件作出审查复核决定》
湖南在线3月10日讯(记者周清树)在网友、湖南在线及三湘都市报的持续关注下,10日零点,十堰市公安局对陈永刚诽谤他人案件作出审查复核决定,认为该案的办理违反了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责令郧西县公安局向陈永刚赔礼道歉,依照法律规定对陈永刚予以国家赔偿,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相对于王帅案的曲折反复,陈永刚可谓“幸运”了许多。网友认为处理结果近乎完美,官方的理性、客观及处理速度,值得肯定。
进展:郧西县长登门与陈永刚沟通
9日晚23点,湖南在线记者获悉,郧西县胡县长于9日下午亲自找到陈永刚,将县政府对于此事的处理意见进行了沟通。
陈永刚于9日下午提交行政复议书后,10日凌晨,十堰市公安局官网挂出一份名为《对陈永刚诽谤他人案件作出审查复核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警讯,《决定》称十堰市公安局获悉陈永刚案后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审查复核,复核后认为,该案的办理违反了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
市公安局决定责令郧西县公安局:1、依法撤销对陈永刚行政拘留的决定;2、向陈永刚赔礼道歉,并依照法律规定对陈永刚予以国家赔偿;3、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网友:官方做法值得肯定
持续关注此事的网友张洪峰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近乎完美,对陈永刚及当地官方都是由坏变好的事情:陈永刚会变得更加成熟理性;郧西县官方也会通过这一事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正确对待类似批评、举报的事情。
“此次事件中,官方处理程序得当、保持理性客观,不拖延遮蔽,值得肯定。”
陈永刚:将继续追问“形象工程”
陈永刚向湖南在线记者表示,处理结果经过了双方协商,并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提请了复议和申请,官方也给出了明确答复,他对此无异议。
但是发帖质疑的当地政府搞“形象工程”一事官方仍没有回复,“我在相关帖文中已经将事情讲清楚了,希望官方主动给出一个回复”,陈永刚表示,如果政府没有主动回复的话,他也不会再采取网络公开批评的方式,而是决定采取递交书面材料这样正规的方式来处理、解决。
“非常感谢全国网友及媒体的关注,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是全国网民最终促成了这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