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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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3-9 14:28:39
办公电话:82773791 负责人:湛智华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政府有关劳动力管理政策法规
二、贯彻、实施各级政府有关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及用工制度。
三、督促用工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四、负责对企业用工、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等进行监察、监督和检查。
五、对企业违反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劳资纠纷投诉进行责令整改、查处。
六、对企业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因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负责办理我镇企业用工审批,核发《用工许可证》、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就业证的发放管理。
八、举办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训练,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九、掌握和调配劳动力供求情况,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招工、招聘和安置、介绍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