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5个多月的侦查,在辗转3省,行程6000多公里后,将涉嫌合同诈骗700多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7岁)、蔡某(男,26岁,)、吴某超(男,45岁,均为河南省信阳市人)抓获归案。
诈骗巨款后人间蒸发
2009年7月20日,事主林先生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五中队报案称,2009年的3月至6月期间,位于新塘镇汇美商业街的新世纪布行的老板蔡某、吴某以合同订购棉纱为名,利用收货后拖延支付货款、开具空头支票等方式,诈骗其价值110多万元人民币的棉纱一批后潜逃。随后短短几天,又有多名同样遭遇的事主报案,且受害人均是新世纪布行的供货商。经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700多万元。
市公安局领导获悉情况后,马上指令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并要求专案专攻,务必尽快破案,挽回事主的经济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刑侦大队接到指令后,迅速成立了以大队领导挂帅,以五中队精干警力为主的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
大海捞针 嫌疑人浮出水面
专案组民警来到“新世纪布行”,发现该布行早已人去楼空,里面乱七八糟,但没留下有价值的线索。经查询工商部门,发现“新世纪布行”并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专案组民警除了知道“新世纪布行”的老板叫蔡某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线索。
经过讨论和研究,专案组民警觉得诈骗如此大批量的棉纱不可能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必然有一定的运输线路、存放点和销售点。于是,专案组马上在新塘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经过排查,专案组民警发现在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名叫张某的男子将大批量的布以大大低于市场价进行抛售。经调查,发现张某和蔡某二人的关系非同寻常,蔡某在开设“新世纪布行”之前就是帮张某打工的。目前张某也和蔡某、吴某一样不知所踪。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专案组民警收集了大量的犯罪证据,认为该系列合同诈骗案是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所为,并了解到蔡某是河南省信阳市人。
千里追击 展开缉捕行动
在了解到蔡某河南省信阳市人后,专案组立即派出一组民警于2009年10月24日乘坐火车到嫌疑人的老家河南省信阳市进行调查。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初步查清了蔡某的老家在信阳市息县,而另一名嫌疑人张某的老家在信阳光山县,并了解到两人在案发后均回过老家,然后便不知所踪。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蔡某在湖北省襄樊市有一名叫“郭丽”的女朋友,专案组民警猜想蔡某很可能已经潜逃到了襄樊市。
2009年11月7日,专案组民警启程前往湖北省襄樊市,开始对名为“郭丽”的襄樊籍女子进行排查。很快便查清了一名叫“郭某凤”的女子曾经与蔡某有过密切联系,并且该女子在2009年5月份到过广州增城,年龄也与蔡某相近。为此,专案组推断该名叫“郭某凤”的女人很可能就是“郭丽”。
经过继续深入摸查,专案组民警发现“郭某凤”已于2009年8月25日离家到云南大理州去找其男朋友,并准备结婚。专案组民警断定嫌疑人蔡某很可能隐藏在云南大理,于是马上赶往大理。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了解到“郭某凤”到云南大理后就在剑川县和一个开石场的名叫苏少雄的青年男子在一起。专案组民警马上在该石场周围进行布控。果然,这个所谓的“苏少雄”就是蔡某,其合伙人 “苏少林”正是另一名嫌疑人张某,他们被专案组民警逮个正着。
虽然嫌疑人蔡某和张某已被抓获,但仍有一名嫌疑人吴某超在逃。于是,专案组一方面加紧对蔡某和张某的审讯力度;另一方面,根据线索,派出一组民警前往河南省信阳市抓捕吴某超。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掌握了吴某的活动地点,并于去年12月25日晚上将吴某超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