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程,根据广州市建委《关于开展“房中房”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出租屋、机动车和重点场所的实施方案》精神,日前,市建设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市性的“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房中房”专项整治的范围是以出租为目的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群众意见大的下列之一的出租房:一是房中房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二是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三是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上方的。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在今年底基本解决群众投诉强烈、隐患大的“房中房”扰民问题,实现90%的出租屋不存在“房中房”的目标,为广大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生活居住环境。